yxts

 找回密码
 中文注册
搜索

[古典] [Pentatone]花痴系列-斯科特·乔普林的歌剧《特里莫尼萨》休斯敦大歌剧院乐团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16-12-4 12:00:58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马上注册,结交更多好友,享用更多功能,让你轻松玩转社区。

您需要 登录 才可以下载或查看,没有帐号?中文注册

x
front.jpg

斯科特·乔普林的歌剧《特里莫尼萨》Treemonisha - 休斯敦大歌剧院乐团

    这位被后世誉为“拉格泰姆之王”的人物出生在得克萨斯一个音乐家庭,父亲是小提琴手,母亲会弹班卓琴,两个哥哥,一个擅长小提琴和钢琴,一个有一副好歌喉。乔普林在小时候就学会了弹钢琴。在邻居一位德国音乐家的免费教授下,乔普林学会了乐理和记谱,并在童年时就接触到了欧洲音乐大师们的作品,对于当时普遍缺少专业训练和学习的黑人音乐家,乔普林的童年是幸运的。
  家境的困窘使得乔普林不得不在自己刚步入青年时,就外出靠表演卖艺谋生。在流浪过程中,他熟悉了黑人的各类民间音乐。
  1895年乔普林来到圣路易斯,这里成为他后来的主要居住地。圣路易斯的黑人区当时己经颇具规模,其中著名的栗树街和市场街,以*院和酒吧出名繁华一时。乔普林就受雇在这里的银圆酒吧弹琴。“银圆”的老板是当地名流约翰·特平,他绰号“老实人”,酷爱拉格泰姆音乐,所以“银圆”成为四方音乐家云集并切磋技艺的好地方,这为乔普林博采众长兼容并蓄提供了保证。经过在“银圆”的演奏生涯乔普林己经成为拉格泰姆音乐的一位大家。
  在圣路易斯和密苏里州的其他城市,乔普林呆了10年,他弹奏钢琴,组织歌咏队和乐队,还开始著书立说。他率领自己的得克萨斯混声四重奏歌咏队在各地巡回演出以此让公众熟悉自己的作品,并希望获得出版商的注意。这一时期,乔普林发表了多支歌曲和器乐曲,这些乐曲基本上还是传统意义上的作品,但乔普林在演奏它们时,却已经运用切分的手法,只不过在记谱时他用了传统方法省略了切分,因为他担心出版商们不会接受这种新的音乐形式。
  一年后乔普林定居西达里亚小城,他一面在枫叶俱乐部弹琴,一面去进修作曲与和声。到了1898年,拉格泰姆乐已经在全美流行开来,乔普林的切分演奏作品终于盼到了出版的机会。1899年3月他的《真正拉格泰姆曲集》出版,同年,一位白人出版商斯达克在枫叶俱乐部听到乔普林演奏的一首拉格泰姆乐曲,十分喜欢,就用50美元买下了它的版权,这首曲子,就是流传后世的《枫叶拉格》。对技巧要求很高的《枫叶拉格是后世每位拉格泰姆音乐家必弹的名曲,为切分钢琴演奏开创了新纪元。斯达克和乔普林的合作也从这首曲子开始。在以后的几年间两人以高标准的要求选定曲目出版、发行了大批拉格泰姆音乐的杰作,斯达克由此成为当时美国最主要的拉格泰姆音乐出版商。
  《枫叶拉格》在出版的第一个10年,销售出了几十万份曲谱,这使得乔普林雄心大增,他不再弹奏钢琴,回到圣路易斯专门从事创作和教学。1903年,他曾经演出了用拉格泰姆创作的歌剧《贵宾》,当年又公演了自己创作的配乐舞蹈诗朗诵《拉格泰姆舞》都很受欢迎。由此激发了他创作大歌剧的欲望。1911年,他的煌煌大作——第二部歌剧《特里莫尼萨》完成,但是,出版商对这部巨作能否盈利抱怀疑态度,不得已,乔普林只好自费出版了这部多达230页的钢琴总谱。
  自费出版总谱,使乔普林在经济上大受打击,他己经没有能力把这部巨作完整地展示在舞台上。最后,他忍痛把《特里莫尼萨》压缩成一部在音乐会上演出的小歌剧。1915年,在纽约哈莱姆的一家音乐厅中,压缩版的《特里莫尼萨》举行了它的第一次也是最后一次公演,演出显得过分寒酸,演员没钱化妆,舞台没有布景和灯光照明,连乐队也没有,担任伴奏的只有乔普林,他用钢琴独奏来代替整个的乐队。演出结束了,观众们的冷淡反应证明,演出彻彻底底失败了。
  《特里莫尼萨》的惨败打垮了乔普林。两年后,这位“拉格泰姆之王”在孤独和郁闷中死去,死时还不到50岁。


back.jpg

游客,如果您要查看本帖隐藏内容请回复

相关帖子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8-4-18 11:34:12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谢谢楼主分享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9-4-24 11:23:27 | 显示全部楼层
谢谢分享 谢谢分享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9-12-22 23:03:01 | 显示全部楼层
感谢分享好音乐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20-9-4 08:53:33 | 显示全部楼层
花痴系列-斯科特·乔普林的歌剧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中文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手机版|Archiver| yxts  

GMT+8, 2024-11-27 14:35 , Processed in 0.400747 second(s), 28 queries .

Powered by Discuz! X3.4

© 2001-2017 Comsenz Inc.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